苏小姐脸上有明显的红肿
4月10日下午,家住湖南株洲市天元区畅园小区的苏小姐向本报反映她遭遇的烦心事,“我怀疑是影楼化妆品‘惹的祸’”。
苏小姐今年21岁。去年11月29日,她在窝窝团团购一套“盘子女人坊魅力中式套餐”,支付了138元。
“盘子女人坊”的店址在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4月10日上午9时许,苏小姐如约前往拍照,还购买了一套88元的化妆套餐,化好妆后,拍摄持续到下午1点多。
拍完照后,苏小姐回家卸妆。到下午3点多上班时,同事发现她脸红肿得厉害,“我们都以为她是被人打了”,苏小姐的同事汪女士说。
苏小姐说,当日下午4时许,她的两颊和额头都出现了大面积的红肿,“脸上一直麻麻的,带有刺痛感,现在虽然好了些,但脸上还是很痒”。
经一医院医生诊断,苏小姐患有接触性过敏性皮炎。于是,她质疑是“盘子女人坊”店里的化妆品有问题,或者化妆工具保洁不当引发的。
面对苏小姐的质疑,该摄影机构的谭姓负责人表示,店内使用的化妆品没问题,都是通过正规渠道买进,他们开店三年,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医院没说是我们的化妆品引起的过敏,说了还差不多。你可以拿我们的产品去鉴定,如确定有问题,你说要怎么赔就怎么赔偿,我不会推卸责任。”
12315观点
消费者须签相关协议 便于维权时举证
对此,芦淞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刘荣表示,因双方都没有有力的证据,建议双方协调解决。他提醒市民,在进行点痣、拍写真等消费前,最好与商家签订一份协议书,写好自己所要达到的效果以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并在消费前后拍照留证,“尤其是女生,假如因商家过错对自己相貌造成伤害,但是因为没签相关协议无法举证,那消费者就损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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