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城西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消费者何小姐因婚期将近,到某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挑选婚礼当天的摄影摄像团队。经比对以往作品后,何小姐挑选风格自己颇为喜爱的a摄影团队。但婚礼结束收到成片后,发现片子非a团队摄影,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何小姐的反映情况,立刻对该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进行调查。通过查看双方沟通确认的微信记录,检查该公司证照台账信息,以及询问业务员胡某后,执法人员了解到消费者预定的是a团队拍摄,支付a团队费用,而实际是b团队拍摄。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又发现a摄影团队在行业内有一定好评度,拍摄费用高于b团队。当事人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执法机构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0元。
经了解,此类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广大群众建议:一是要擦亮眼睛,选择好受自己喜爱风格的婚礼摄影摄像团队后,需就服务各项内容、价格等订立书面合同,同时及时与团队沟通;二是真碰到类似情况,要勇于“较真”,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市场监管局提供违法线索。